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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富义泰建议 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四级梯度培育体系 2024年07月12日

□记者 卜令伟

近年来,特别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来,我省不断优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环境,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群体。截至2023年末,全省拥有科技型中小微企业33484家,同比增长55.6%,呈现大幅增长态势。省政协委员富义泰提出,我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还存在专项产业政策缺失,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尚需完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少,人才引育进度缓慢等问题。要完善科技型头部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开展大数据精准招商、以商招商,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四级梯度培育体系,不断提升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能力。

要明晰产业定位、发展规划,提升创新资源集聚力。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辽宁省“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对本地区的高新科技产业重新定位,围绕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节点城市功能,制定高新区产业协同创新、高质量发展规划。各高新园区主动承接产业(产能、配套)转移,实现产业升级,特别是“按图索骥”完善科技型头部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围绕省委、省政府对各地区的产业定位安排项目,重点支持,省地联动。

要加强科技招商和企业培育,实现科技型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做好产业链延链补链工作,开展大数据精准招商、以商招商,探索场景招商。统筹落实“飞地招商”政策,制订招商图谱。构建“种子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龙头企业”四级梯度培育体系。将工作重心和着力点落到企业梯度培育上,根据企业全生命周期成长需求,从不同的政策维度,开展针对性的培育与扶持,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升创新能力。

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提升创新能力。引导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开展科研活动,双向加强校地合作。引导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中心、实验室),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搭建孵化器等公共平台,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对接各类资源。鼓励各地高新区承接沈阳、大连创新策源地科技成果扩散,加强园区间科技合作交流,对接产业需求。培育或引进技术经纪人,支持开展高校院所“科技专员”服务企业活动,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或产学研合作资金实际发生额按比例限额对企业进行补助,支持和鼓励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要培育吸引科技人才的沃土,提升企业的创新团队数量。延续省政府“辽西北”等地区急需专业人才的一次性奖励政策,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建立高校大学生实习基地。兑现引进域外高层次人才享受个人所得税补贴政策,制定吸引人才的工作图谱,明确优先发展行业或产业的人才为急需人才,制定不同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对知名专家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吸引其来辽工作。